昨天在整理书架时,看到了法国作家玛格丽特的《情人》,不由再重新翻读一遍。我想名著或者是经典的魅力也许就在于不管你读多少遍都会有新的发现新的感觉。中学阶段痴迷琼瑶的小说,迷恋灰姑娘、白马王子般的爱情。大学时对小说中的爱恨悲欢,充满了向往,幻想着爱得轰轰烈烈,刻骨铭心。研究生时代,才发现原来原来爱是如此沉重和沧桑,一份爱带来的是十年甚至是一生的思念。不论多经典的作品,爱情始终是不变的主题。不由感叹当代快餐似的爱,随意而放纵。粗糙的写爱方式往往成为畅销品,而许多精美的需要慢慢品读的书籍却被冷落。而持久的爱是需要慢慢品味的,爱一人也是,不确定能否一生一世,但却要庄重。“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若是真爱一个人那应该是在骨子里,而不是在嘴巴上。我总是觉得柏拉图式的爱情或单相思是最美的。已故的好友曾说,我爱的只是爱情,而不是具体的某个人。这话或许是有道理的。很喜欢痞子蔡《第一次亲密接触》只是那不经意得手指碰撞,却完成了一段最完美的爱情。爱是一种感觉,天长地久是一种现实,相处却是一种残酷。所以完美的爱情总是让时间停滞,或者以凄美为结局,留下向往的空间。
细细想来,真正的爱其实是很单纯的。不管在哪,你总会发出会心的微笑;见到他时,你会在意会紧张。一遍一遍地回味在一起的每个时刻;总想天天能见到他,却不一定要有语言上的交流。爱他爱的人,喜欢他喜欢的事物,尽管不能全部接受,却也能理解;关心他周围的一切,忧伤着他的忧伤,快乐着他的快乐。总想在他面前展现最好的一面,却也希望他能接受你的缺点。累的时候,想闭上眼睛靠着他的肩膀;在你走过的地方,希望有他的足迹。他就在你心里,不管近在咫尺或远在天涯,你都不会觉得孤单。纵观许多阐述爱情的书,大部分都在告诉人们怎么相处,怎么维持两人间的关系,怎样才能使爱情天长地久。其实那都不是爱情而是生活。爱情是脱俗的,生活却是现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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